又見羅生門?浦發銀行身陷質押風波!可能只是“冰山一角”
2021-11-16 12:24:51來源:證券之星
隨著寒冬逐漸臨近,艱難度日的房地產業似乎帶累了銀行業,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那邊渤海銀行的“28億羅生門”尚無定論,這邊浦發銀行就又遭到曝光,而這次存款遭質押的還是一家上市公司。
科遠智慧:2.95億元遭莫名質押
11月15日,南京科遠智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科遠智慧”)公告稱,截至公告日,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(下稱“南京科遠智慧能源”)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購買的定期存款總額為3.45億元。其中,到期未能贖回的金額為4000萬元,未到期顯示被質押狀態的金額為2.55億元,公司對上述所有質押行為毫不知情。
在向銀行問詢后,科遠智慧得到了已到期的4000萬元定期存款早在存入該分行當日就被質押的回復。另據公告顯示,南京科遠智慧能源6筆被質押的銀行存款總金額為2.95億元,包括公司自有資金1.7億元,募集資金1.25億元。對于今年三季度末賬面貨幣資金余額4.76億元的科遠智慧來說,不是小數目。
科遠智慧最新財務數據顯示,今年前三季度,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.43億元,同比增長22.55%;實現歸母凈利潤5085.02萬元,同比減少47.18%;基本每股收益0.21元。
浦發銀行回應:確有其事
在科遠智慧發布公告后,浦發銀行方面也做出回應表示確有其事。
有關負責人表示,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與南京科遠智慧能源確有存款等業務關系,為依法保障銀行和客戶方的權益,查明事實真相,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在開展排查的同時,已于11月15日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刑事報案,并提供了相關業務資料。該行回應稱,“后續,浦發銀行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,切實維護相關各方合法權益。”
此外,科遠智慧方面也表示,已向警方以及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報案。
第三方回應:不知情
據有關負責人表示,科遠智慧4000萬元定期存款于2020年11月10日已作為南通瑞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質押擔保,因南通瑞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時償債,導致公司4000萬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時贖回。
據企查查顯示,南通瑞豪兩大股東分別為自然人王偉民、劉濤。對于此次事件,王偉民曾在電話中稱,自己與南通瑞豪實際上并無關系,起先是替朋友買下了該公司,對南通瑞豪用科遠智慧存款做擔保質押一事也毫不知情,與另一股東劉濤也很久未聯系過。
值得注意的是,涉事第三方南通瑞豪有過多次變更記錄,最后一次負責人變更,法定代表人從王偉民變為了劉濤,變更時間為2020年11月20日,恰好發生在科遠智慧4000萬元存款遭質押的十天后。在今年7月份,劉濤被限制了高消費行為。
相關消息有限,案件仍待調查
目前,有關科遠智慧與浦發銀行存款之爭的相關信息還十分有限,雙方也是在日前才剛剛報案,仍然需要等待有關部門的調查。
不過,從目前披露信息來看,該事件與目前尚無定論的渤海銀行“28億元羅生門”風波有相似之處,也可以由此提出幾點疑問??七h智慧內部公章等是否出現盜用?浦發銀行內部是否有人造假?銀行內部與涉事第三方公司是否存在關聯?這些都是案件進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信息。
具體來看,企業存款莫名被質押有兩種可能性,一種是企業內部有人知情,配合銀行和第三方做了質押擔保,企業風控出了問題;另一種是企業不知情,銀行與第三方聯合做了質押擔保,銀行風控存在問題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前深交所公布的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》中規定,“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用于質押、委托貸款或進行其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投資。”這意味著,如果科遠智慧對質押一事知情,或許公司高管將受到公開處罰。
在還未落幕的渤海銀行一事上,11月12日,證監會國際部在官網發布了一份“境外上市反饋意見”,七問渤海銀行。要求渤海銀行詳細說明存款人為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的情況,該行相關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或不當操作行為,以及說明關聯交易風險、資產質量等情況。
雖然證監會的反饋意見主要針對渤海銀行H股增發事宜,但對于同為上市公司的浦發銀行方面也是一個警鐘,若真的是銀行內部出現風控問題,其立場也不容樂觀。
銀行風控遭質疑,可能只是“冰山一角”
前有渤海銀行,后有浦發銀行。兩大上市銀行被曝光出此類事件,并不僅僅會使自家聲譽受損,更將嚴重打擊儲戶對中小銀行的信心,影響中國銀行業的良好信譽。
上海國際金融與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曹嘯分析稱,這兩起事件的發生并不是孤立和偶然的,很可能只是“冰山一角”。目前,中小銀行負債和資產兩端壓力都比較大,反映到銀行內部考核壓力增大,可能促使銀行內部有人去采取一些高風險行為,而這又暴露了銀行內部風控缺陷。
近年來,監管部門再三強調存款安全的重要性,各家銀行也提升了印章數字化管理和內控合規的力度,這類事件的出現,說明仍有不少銀行內部仍存在管控不到位的問題,這也給銀行業敲響警鐘,行業需進一步加強風控執行的薄弱環節,提高內部風險控制的能力。